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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73红安县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73(HBHA-202112FJ-012001001)招标公告
红安县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73红安县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73(HBHA-202112FJ-012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676 更新时间:2021/12/26 16:12:13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73红安县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73(HBHA-202112FJ-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A-202112FJ-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73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1]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红安县杏花乡培城社区竹林移民集中安置点北侧,竹林学校西侧。
建设规模:主要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1600平方米、围墙、土方及附属工程项目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范围:投标人自行通过对现场的详细踏勘,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以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为依据,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2-10
合同估算价:70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总工期18个月(包含设计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02 月10 日, 设计质量标准: 合格 。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费(含建安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控制价 683 万元,设计费控制价1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2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6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4、财务要求: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5、信誉要求:①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3.1.6、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证; ②拟派施工总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证;③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总负责人。④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红安县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安分公司
地址:
红安县城南大道41号
地址:
红安县宏泰路10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才刚
联系人:
王喜平
电话:
13554127577
电话:
1336713505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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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12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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