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工作动态 >> 正文
红安县召开招标代理机构行业自律推进暨业务培训会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1091 更新时间:2022/9/29 10:52:31 【字体: 】【关闭窗口

9月28日,为全面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在县政务服务中心319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县招标代理机构行业自律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县政数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龚光芬、县政数局副局长樊丽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李长胜和县内22家代理机构公司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樊丽伶主持,并对代理机构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上解读学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黄冈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进场管理提高招标效率的通知》《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的倡议书》《关于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评标现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六个文件。

  

两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代表湖北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表态性发言。表示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坚持诚信执业、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招标的有关政策法规,将继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践行依法依规代理服务的使命。

陈俊璋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清醒警醒,认清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新形势。打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工作压力在疫情反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变得日趋严峻,各代理机构应摒弃传统思维,依法承揽招标代理业务。二是规程规范,严守招标代理行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程序开展代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代理业务操作,确保服务质量。三是落实落地,全面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代理机构服务过程中应做到主动服务不缺位不越位,坚持辅助、智囊角色定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监管职责、执行职责、代理职责把招标投标工作服务好,确保在红安这片红色大土地上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吴素洁  吴怀强供稿)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