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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资规告字〔2025〕15号 | |||||||||||||||||||||||||||||||||||
| 红资规告字〔2025〕15号 | |||||||||||||||||||||||||||||||||||
|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208 更新时间:2025/11/26 11:18:3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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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资规告字〔2025〕15号 经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在红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自然人不得竞买商品住宅用地。竞买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人还应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没收竞买保证金,并纳入土地市场黑名单,限制其1年内参与我县土地竞买。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及成交价为土地价款(不包含地上建筑物价值),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预告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挂牌出让文件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申请人于2025年12月15日08时至2025年12月24日11时止,到金沙大道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0时。(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 六、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2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竞得人的保证金按来款渠道退回,竞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不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出让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 2025年12月15日08时至2025年12月26日10时。 八、竞买申请登记: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宗地只做现状出让。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 联系电话:0713-5281627 18871300002 联系人:冯旭 方韦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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