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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84 更新时间:2012/12/13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冈水利库[2012]209号至冈水利库[2012]225号文批准建设,计划资金已经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境内。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第10标段:红安县2012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 2.2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0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红安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查询告知函。 3.7在红安县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于 4.2招标文件第10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黄冈公共资源交易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燕林 电 话: 0713-5241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张新、罗贯一 电 话:027-87251252 027-87251231 传 真:027-87122450 电 子 邮 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户 名: 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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