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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将工程类项目采购纳入政府采购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3550 更新时间:2006/6/28 【字体: 】【关闭窗口

湘乡市将工程类项目采购纳入政府采购

 

近日,湘乡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湘政发[2006]3号文件,对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从而标志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类项目采购在湘乡已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此次湘乡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并且明确了凡实行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范围,由湘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的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从而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落到了实处。

长期以来,受体制的制约,政府采购中货物、服务类采购目前占了大头,而实际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采购的金额大大高于采购货物及服务的金额,但受客观情况制约,依然有不少地方的工程项目采购并没有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具体到我市的情况,根据我市《关于依法推进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切实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对于政府直接投资的工程项目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建工程、工程的物资、设施材料等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而在当下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发改委负责立项,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招标监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于受种种原因的制约,并没有依法履行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监管职责。

从全市范围来看,政府采购规模近年来一直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去年的采购金额超过1.7亿元,但其中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区区300余万元,不及货物类采购的零头。目前省内不少地市已经将工程类项目采购纳入了政府采购,从而使政府采购规模步入了高速增长的快车道。据统计,这些地市工程采购金额占总金额的50%以上,正是在工程领域实现的突破,促使了这些地市政府采购规模的飞速增长。

此次湘乡成功地将工程采购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可以说是取得了突破,也为我市下一步全面启动工程类政府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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