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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首府二期建设工程中标公示
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3711 更新时间:2015/7/1 8:57:58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龙门首府二期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15华益建063002

一、招标概况

红安县龙门首府二期建设工程招标于2015年6月4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5年6月30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5年6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华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招标控制价

红安县龙门首府二期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2586525.83元

红安县龙门首府二期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控制价:84532632.19元

三、评标结果(一标段)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

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名

湖北金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704869.06

合格 

365日历天

罗新河

第二名

湖北中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711511.77

合格

365日历天

姜一波

第三名

湖北全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708116.07

合格

365日历天

李诗芳

四、评标结果(二标段)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

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名

湖北中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1690862.04

合格 

365日历天

姜一波

第二名

湖北全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1774770.64

合格

365日历天

李诗芳

第三名

湖北金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1858708.43

合格

365日历天

罗新河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日(北京时间)。

六、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华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忠义

电    话:18972750901

2、招标代理: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红安分公司

联系人:胡红林

电    话:13581276958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号

电话:0713-525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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