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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红土资告字[2016] 9号 | ||||||||||||||||||||||||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5732 更新时间:2016/12/16 11:28:27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土资告字[2016] 9号 经红安县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预告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4日。挂牌出让文件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申请人于1月4日8时至2017年1月16日11时,到金沙大道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7年1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 竞买申请登记: 竞买人须提供土地置换相关资料。特别说明附后。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地只作现状出让。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 联系电话:0713—5281627 15807259918 联 系 人:袁鹏程 李侵哗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红土资告字[2016]9号公告的特别说明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是依据红安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红信领纪(2015)01号]专题会议纪要、红安县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红土委纪(2016)1号]精神进行挂牌出让。按照要求,现对该宗地挂牌出让所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 该宗地出让面积为3050.1平方米,其中因解决信访问题置换面积为980平方米。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本宗地新出让土地面积与置换的土地面积不分开出让。参与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置换面积9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被置换地点位于金沙大道以西、县国土资源局院东地块)或者与原土地使用者合作建设、开发协议参与竞买。上述出让及置换土地均未包含代征道路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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