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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高桥镇财政所两宗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
所属栏目:【产权交易】 点击数:3536 更新时间:2013/5/24 【字体: 】【关闭窗口

土地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财政部第35号、第36号令的有关规定,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红安县财政局的委托对红安县高桥镇财政所两宗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对象与范围:

1、位于江家店的原高桥镇财政所,建筑面积712.17平方米,土地面积2209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34.38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350000元)。

2.位于长阳路166号的高桥镇财政所,建筑物531.34平方米,土地面积1712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54.55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0000.00元)

两处资产合计起始价为290万元。

二、转让方式:本次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挂牌转让按照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每次报价最少加价1%.

  四、办理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贰万元到红安县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下午16:00时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财政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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