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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两岸”公厕、摊点租赁经营权招租公告(第二号)
所属栏目:【产权交易】 点击数:3535 更新时间:2012/8/20 【字体: 】【关闭窗口

“一河两岸”公厕、摊点租赁经营权招租公告(第二号)

 

为加强“一河两岸”景观带管理,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处实际情况,经报县政府批准,现将“一河两岸”三个公厕摊点租赁经营权公开对社会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范围:

“一河两岸”二桥至五桥东岸三座公厕、三个经营摊点的租赁经营管理权对外招租。

二、租赁对象:

凡有意从事上述管理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三、经营规定:

1、从南到北三个公厕分别辟有三个经营摊点,所有厕所及摊点捆绑招租,租赁人对三个厕所按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厕所干净、卫生、通畅。

2、所有摊点必须合法经营,经营者可根据市场实际需求确定经营范围,不得出店经营。

3、经营者不得在厕所内生火做饭,不得改变厕所房屋布置、结构等。

4、厕所水电费由招租人负责。

四、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12年8月20日2012年8月24日下午16:00时止,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本人到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五、联系方式:5256733

            

                                 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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