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补充公告 >> 正文
2019年度红安县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HAC2018143补充公告
所属栏目:【补充公告】 点击数:4232 更新时间:2019/1/7 16:45:36 【字体: 】【关闭窗口

2019年度红安县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中心编号:HAC2018143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红安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就2019年度红安县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81229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二条评分标准中:

业绩

24

1、提供近三年(201512月至今)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每份报告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盖公章)(本项最高分16分)

2、提供近三年(201512月至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每份报告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盖公章)(本项最高分2分)

3、近三年(201512月至今),投标人(以土地评估或资产评估)每入围一个县市政府相关评估备案库或成为政府评估业务的协议供应商,且在有效期内,每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分6分;(提供国土资源局或土地储备中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现变更为:

业绩

24

1、提供近三年(201512月至今)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每份报告得2分;没有不得分;(按要求提供业绩项目清单,必须提供与业绩项目清单相匹配的委托函或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书以及备案号并盖公章)(本项最高分16分)

2、提供近三年(201512月至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每份报告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盖公章)(本项最高分2分)

3、近三年(201512月至今),投标人(以土地评估或资产评估)每入围一个县市政府相关评估备案库或成为政府评估业务的协议供应商,每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分6分;(提供国土资源局或土地储备中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7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