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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8]08号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3606 更新时间:2008/5/5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土资告字[ 2008]08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金沙小区八百货院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

建筑密度

绿化率

01

金沙小区

八百货院内

1473.4

住宅

/

/

/

70

70

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      年5月4日至2008年5月15日,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申请人于2008年5月4日至2008年5月15日,到金沙大道钟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5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08年5月1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

2008年5月4日10时至2008年5月15日10时。

竞买申请登记: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地只作现状出让。

(三)委托人要求:

1、原址上旧房六住户的拆迁还建工作由竞得人全权负责,保证各住户不与商贸协会址皮;

2、八百货后有12间车库,竞得人必须按面积还建或拆迁补偿并保证2008年6月10日前退出。如有一家未搬出,竞得人每天必须付商贸协会人民币壹仟伍百元的违约金,在一个月内未搬迁竞保人必须承担全部损失;

3、竞得人中标后要处理好与周边村组的关系,由此引起的纠纷,商贸协会概不负责。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国土资源局三楼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13—5281627   15807259918

联 系 人:  袁鹏程                 

开户单位: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农行城南分理处

帐    号:638001040000091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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